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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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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看既得利益集团是如何对抗党中央的

 

 原文地址:看既得利益集团是如何对抗党中央的作者:司马当的博客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

 

从这些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法律是在党之上的,“全民守法”不可能把共产党排除在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而不是让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领导,更说明宪法和法律是“至上”的。

 

然而,就是有一些“乱臣贼子”们不听党的话,让法院“讲政治”,让法院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听从当地党政领导对审理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指导。他们还让律师讲政治,让律师放弃对法律的信仰而要“懂政治”,实质上就是让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相冲突时,放弃法律,服从官员们的意志。在这种混帐逻辑的误导下,司法公正被无情地践踏,各地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一些权贵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蒙冤者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社会矛盾加剧,使党和政府迅速失去民心。

 

为了维护执政党的统治地位,提升政府形象,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们谈法制时强调:“‘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我把它演绎一下:法大于天,法治天下,这是很形象的一句话,我觉得这句话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这就是:第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温总理的这段话表达了一个很明确的概念,党和政府也要服从法律。司法机关是法律的具体实施者,它只能服从法律,而不能为了“讲政治”而违背法律,因为“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只是温总理的话也没人听,司法部要求律师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忠于法律”,把拥护党的领导放在法律之上,有律师把这司法部制定的新誓词与2004年的誓言作了比较,称“时间在进步,司法部在退步。”

 

前不久,为了“不厚”案,党之深喉《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尤其要做遵守法纪的表率”。《新京报》也发文称:“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对此,许多网友发表文章,热烈支持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更有为党的利益和前途担忧者说:“谢天谢地,他们终于明白依法治国的道理了。”

 

可没几天,《法制日报》又刊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重谈1958年就唱过的“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成为党的驯服工具”之老调,并称“讲政治是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要“始终坚持最高标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履行职责使命的一切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

 

这些话从根本上否定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把“至上”、“比天大”的法律放到了党的领导之下,而党的领导又是以每一个具体领导个人的意识来体现的,这就是让我们的法律服从一些可能是灵魂丑恶、人品低下、只会为维护自己所在的利益集团利益而毫不理会党和人民利益的贪官、恶棍的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成了一些既得利益集团欺压百姓、巧取豪夺的“驯服工具”,其用心就是要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搞跨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由此可见,既得利益集团在是否“依法治国”这个问题上是一直与党中央对着干的。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坚持“讲政治”不动摇,千方百计地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其“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要做到“依法治国”,还是我党的一件十分任重道远的事。为了中华民族的繁荣和昌盛,我们都要支持党中央依法治国的英明决策!

 

参阅文献:《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治工作的领导》,载2012425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