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裕德路92弄7号602室,
联系方式:13681900168,邮编:200030
被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奚国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企业注册号:100000000032057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成立日期:1999-07-22
经营期限:1999-07-22 -
核准日期:2012-04-13
企业状态:登记成立
年检结果:已年检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及管理;国内、国际移动通信业务(包括移动电话业务、数据业务、多媒体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国际互联网接入业务,IP电话业务,以及其它电信与信息业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注:以上118家被申请人的名单是从国资委网站上查询而得,其余信息皆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网站上查询的全套工商登记信息,查询日期为2012年4月24日,没有显示工商登记信息的,为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上没有查询到。
申请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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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申请公开事项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可不公开,但请详细列明所依据的法条并说明具体理由。
申请公开方法:因本申请列表未附。列表方式请按国家规定的会计报表及便于民众知晓的方式方法进行公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宪法》也规定 “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GDP已成为世界第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实现并屹立于世界东方,这是举世公认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成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的结晶,所付的努力不一一陈述。巨大成就的取得,也是投入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资源自不待言。现经过发展并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全国人民无不欢心鼓舞,我们的国企做大做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有企业已有多家进入了世界500强,正如改革开放的成就一样是“蛋糕”做大了,现如何切好“蛋糕” 亦是国有企业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什么叫国企?国企的产权属于全体国民,利润应由全体国民分享。《宪法》第五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公有制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在降生到这个社会上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有了一份随之而来的自然财富,这是天赋财产,是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全国人民是国有资产的“股东”。所谓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指政府要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步,是时刻保持人民群众对国有企业的依法监督。国有企业的本性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全民性,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股份”每个公民都有份;二是公共性,也就意味着它的收益要回归全民。然也出现了分配不平,竞争垄断等等改革与发展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举国上下共同面对之。全国人民授权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但在国有企业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而且问题日益严重,亟待解决,最典型的包括四点:垄断、腐败、浪费和低率。
公开央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一线员工的平均收入,有利于公众通过相关公开信息对比判断央企是否利用垄断地位获取好处,与同行业相比薪资水平是否偏高,打消疑虑。公开各家央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详细信息,因为公众无法从公开渠道了解各企业经营情况。
《宪法》第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框架内最好的、合法的、可行的办法就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依法公开,公开就是全体国民参与管理的合法或现行可行的方式,请求国有资产公开,也是为全体国民保值、增值的手段。
天下苦国企久矣,抨击国企的理由莫过于四条:”垄断、腐败、低率和浪费”。金融、电信、交通、水电煤等公共服务,应将国企分红惠及全民,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如电话费比美国、欧洲都高,中国老百姓为什么要承受这么昂贵的电话费?价格听证:《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国有企业的涨价,听证没有或过场化,出现了听证专业户即从来不提反对意见的现象。同时《反垄断法》第七条也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可是如何办理的哈。听证会,也成了涨价会。据网上消息:在美国,不少州把公有资产的收益直接向居民分红。1982年起,阿拉斯加州政府连续20多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发放分红,每人每年几百到上千美元不等。据网上消息:现台湾人的福利非常好,水费全免,电费非常便宜(每度大约相当于零点几分人民币)。而中国有的家庭主妇则要担忧不断涨价的水、电、天然气等等。为此,特申请公开本国有企业之提供标准公共产品服务的单价构成。国民饱受国企垄断之苦特别体现于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国有企业,其因缺乏竞争机制,处于垄断地位,价格奇高,服务水平低劣不堪,比如自来水公司对水费和设备费随意定价、涨价,藐视《价格法》的存在;又如,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英美等国的1/10。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这些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央企,如有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央企带着浓厚的自然垄断色彩,罩着“关乎国计民生”的光环,借助垄断优势或政策溢价获得高额利润。尤其近年来,国有企业携政策、法律、资金、资源等优势强力扩张,挤压民营经济的生存空间,让许多民营企业家倍感压力。
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家分析报告》:2009年,中国移动净利1151.66亿元,中国石油净利1033.87亿元,两者相加已经超过国内500家民企的净利总和(2179.52亿元)。而民企500家中,“最赚钱的民企”为杭州娃哈哈集团,2009年实现税后净利87.8亿元,与中移动、中石油这样的垄断性国企相比相去甚远。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仅29亿美元,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约800亿人民币。其中,仅2005年,中石油就向美国分红600多亿。而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家公司,最近4年来向海外投资者分红高达7000,年收益高达130%,这是一幅何其荒谬的图画。一边是贫穷的中国人,一边是富的洋人;穷人身上插满了管子(肯定不止4条),夜以继日地向富人身上输血。上次我国汶川大地震,死了十多万人,中石油揖了1000万人民币,这次日本大地震,死了近二万人,中石油就揖了3000万。现在我们的穷人被官僚垄断石油,电信,银行搜刮去的资本,然后被官府拿去给美国人享受。我不知道这样的企业,到底是归中国人所有的企业?还是归美国人所有的企业?还是归.........?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课题报告并指出,政府与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变成了复杂多样的人际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国企打着“为公众(国家)赚钱”的旗号,运用国有资产为自身牟利的利益集团。如,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7.9亿。2011年11月12日,时任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的白培中,家遇劫案,家人报案称被盗300万元财物,10小时嫌犯落网,起获赃物数量令人咋舌,一说其被盗物品价值5000万元。据法制日报报道,2011年落马国企企业家平均年龄在52岁左右,人均涉贪腐金额从2010年的957万猛增至3380万元。作为国有资产的“大管家”,国企高管频频“失身”,竟成为腐败“重灾区”。再随便举几个外逃贪官:于志安(国企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涉案一亿元),丁岚(国企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涉案一点九五亿元),蒋基芳(国企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涉案二亿元),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卷逃二亿元),高山(国企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卷逃八点三九亿元),萧洪彬(国企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骗汇七点六亿美元),徐晓轩(国企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涉案四点六亿元),黄清洲(国企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涉案十三亿港币)……。按照中共官方自家统计,过去二十多年来,外逃贪官一万多,卷走成千上万亿国有资产。被判死缓的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言行最有代表性,“我们是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垄断?”此公不但一个月花销公款120万,还创造了一次受贿1.6亿元的记录。如不是受其他案件牵连,他还会长期坐在世界500强企业一把手位置上。让这样的人为民做主,无异于狼看羊群(《洪范评论》)。
国有企业表面上的成功主要源于以下四点理由。1、垄断地位;比方说“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等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这种垄断地位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所以一旦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必将逐步被淘汰,而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大势所趋。2、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形成的高门槛;比方说“首钢、一汽、二汽”等国有企业。这样的国企使一般的民营企业在短期内无法与之抗衡。3、偶然的市场机会——涨价;偶然的涨价机会可能造成全行业盈利,使那些本该倒闭的国企得到了喘气的机会,甚至还让人产生国企也能办好的错觉。4、少数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也真的力所能及凭良心干事。正因如此,我认为国有企业“做好了是偶然的,而做不好则是必然的”。
必须加快完善国企财务和资产约束机制,国企财务和资产管理应该透明化,彻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此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行使。 根据天则研究所等的分析:如扣除垄断而获利润、国企“庞大利润”实际是亏损、垄断国企上缴红利仅仅15%,不免要让人问一句:垄断国企85%的纯利哪儿去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以及上调后的央企“红利”征缴比例。无论是从信息公开角度,还是从国企向国民透明角度,《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上网这件事都很漂亮。但细究之下,垄断国企上缴红利提高后仅仅15%,不免要让人问一句:垄断国企85%的纯利哪儿去了《反垄断法》里说凡是有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不在本法的调节之列。然国计民生法律不予救济,反垄断法不反垄断真是需要修正了。
2012年4月1日在博鳌经济论坛中民企协会长保育钧指出:“现在的国企,已经被少数人控制,和老百姓没有关系!”80%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通、中移动、中电信等不到10家垄断企业提供的,其余绝大多数国企要么产能过剩,要么亏损。铁路全行业在亏损,机场也在亏损。据网上不可靠报道:中国3220位亿万富豪中,91%是高干子女!这一超高比例(注:此一说法被官方斥之为“谣言”。但避谣者至今没有拿出“真实数据”,甚至说这是无法统计的数据,具体数据“我们也不清楚”而不了了之,老百姓却深信不疑。问题在哪里?)在5个最重要的工业领域——金融、外贸、地产、大型工程、安全业,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子女的手中。世上没有什么公有制,只有官有制。中石化是国有企业了,名义上它属于13亿中国人,但能够让13亿人都来开会决定资产怎么用、收益怎么分吗?不能的,13亿人拥有所有权等于人人都没有所有权。
国务院责令已于2011年中央政府各部委“三公消费”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布了。国有企业当然也有这个“三公开”的社会责任。三公经费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现茅台酒价格飞涨却销量剧增足以看出,我国公款吃喝挥霍腐败之程度。现在民间称为”腐败指数”。
200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了人民群众申请政府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国有企业是具体运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的组织,显然属于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国有企业可以依据本条例公开相关事项。同时,国务院也积极要求国有企业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2008年10月底前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向深入。”第二十条:“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根据《宪法》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国有企业是全国公民共同所有,公民当然有权申请公开,申请人作为中国十三亿分之一的公民“拥有一个公开爱国梦”。感谢时代的进步,让我们有了理性表达的自由。满怀信心的迎接党“十八大”的如期召开!中华民族必崛起于世界!
综上不完整理由,本公民申请上述公开事项,请公开为盼。
请支持并及时公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诚的谢意!
此致
2012年4月25日
(本申请与任何单位及现执业的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并与李洪华律师本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