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洪华
地址:上海徐汇区华山路2018号汇银广场(北楼)27全层
被申请人:河南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郭庚茂 职务:省长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907005
申请事项:
1、公开郑州黄河大桥应停止收费后,收费了多少亿?
5、公开河南一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之后(据:可能后来改判了),河南政府之郑州黄河大桥违规收费近16---20亿,责任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另,河南之河南省人民政府系郑州黄河大桥实际控股人,现违规收费10-20年(具体多少请公开)?违规收费近20亿(具体多少请公开)多收了16年钱,这些钱都哪儿去了?据说:实际上,早在2008年初,郑州黄河大桥就被国家审计署“点名”。“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违规收费达14.5亿元。
高涨的油价、路桥的收费、交通交警罚款都让人们对出行的怨言增多。中国路桥收费乱象、物流成本过高已到了不得不出“重拳”整治的时候,路桥作为公共设施,不应该再成为政府或利益集团的“摇钱树”,路桥费不应成为政府或利益集团“摇钱树”,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发展的路障 ,所以现真的知道什么是政令不出中南海了。
据了解这些钱是中原公司为政府控股并且是上市公司,非法收入如何进行了清洗成了合法财产,如何进行股市处理?
被申请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对于这一切应是明知的,责任何在?如何处理?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民如何交待?
为此公开为先,上述观点均不能自我认定,为此只有公开所有法律证据再行分析,所以请求公开,以正视听。
注:申请本人是研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原告亦与此政府信息有利害关系,本人有驾驶证,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路况决定是否再开车。属于《条例》总则第一条的规定: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的范围,请求依法保护。
大中国、这样路、还多少?
国与家、忧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