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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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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小贩,谁伤害了谁

2013-07-18 22:19:08

 

 

 

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与多名城管肢体冲突后倒地死亡

(网友@临武何建勋/图)

 

 

[陈有西按]湖南昨天又发生了城管执法中小贩死亡事件。尽管当地官员目前仍然说无法确认是城管打死,但是在城管执法中一个壮年男人当场死亡已经是事实。这使很多人记挂起了关押已经四年多,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已经二年三个月的沈阳小贩夏俊峰。现特将夏俊峰案回放,并转发两则城管执法的报道,以催请最高法院尽快公正地作出复核结论,撤销沈阳中院和辽宁高院的错判,不核准死刑,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夏俊峰案回放

 

 

夏俊峰出事前全家照

死刑复核审辩护律师陈有西记录的5000多字的会见笔录

夏俊峰儿子夏建强的儿童画,如火的世界中母子都是黑色的

 

 

小贩凶案

 

2009年5月16日,夏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据夏俊峰称,二人曾拿不锈钢的杯子砸殴打夏俊峰头部,夏俊峰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上刺[2],刺中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焦点
 
庭审的焦点是夏俊峰在扎伤两名城管队员时是否挨打。在执法局,夏俊峰刺死、刺伤3名城管,他称是遭殴打后自卫,但现场无其他目击者。11点左右,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申凯的母亲李佩霞说,事后听申凯的多名同事介绍,申凯和张旭东没有打夏俊峰,当时申凯在开处罚单,夏俊峰突然扎了张旭东,申凯上前阻拦也被扎了。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最终判其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终审判决书中指出,当天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对液化气罐进行登记保存,夏俊峰阻拦,双方有拽、夺液化气罐的肢体接触,不属于殴打。而且在二审调查时,夏俊峰也否认有殴打行为。其承认是主动提出和执法队员回队里,再接受处罚,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而且夏的伤痕更符合双方拉扯形成的状态,证人证言也不能证实有殴打的情况,因此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此外,法院也驳回了夏俊峰“自首”的辩护意见。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

一审判决

据夏俊峰家属透露,夏俊峰在庭审中称,自己先被踢了一脚,后又被打了下身,弯下腰时摸到口袋里的小刀,划拉了几下自己也不知道。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审判决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复核辩护

 

2011年5月23日上午,夏俊峰死刑复核审的辩护人——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钟国林及两名助理,向最高法院刑一庭夏俊峰死刑复核合议庭法官递交了三份申请书,申请就夏俊峰死刑复核案进行阅卷并复印相关材料,同时请求法庭对该案死刑复核程序举行开庭听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此外,辩护律师还向最高法院申请向该案侦查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调取相关关键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第一次现场勘验录像、全部勘验照片,夏俊峰到案后拍摄的全部体表检查伤痕照片,以及沈阳市滨河区行政执法局2009年5月16日办公区、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录像等。
6月13日,最高法院刑一庭负责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约见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听取了律师意见,书记员作了记录。 据陈有西律师介绍,此次约见,是应辩护律师要求进行的。此前5月23日上午,陈有西等辩护律师曾专程前往最高法院刑一庭,向夏俊峰死刑复核合议庭法官递交了三份申请书,请求法庭对该案死刑复核程序举行开庭听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申请就夏俊峰死刑复核案进行阅卷并复印相关材料。
同时,还申请最高法院向该案侦查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调取相关关键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第一次现场勘验录像、全部勘验照片,夏俊峰到案后拍摄的全部体表检查伤痕照片,以及夏俊峰案发地点,即沈阳市滨河区行政执法局2009年5月16日办公区、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录像等。
此次约见中,合议庭法官告知陈有西律师,合议庭已经收到他们提交的公函、新证据和调证申请,正在认真审核研究原案情。将高度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复核时间不会很快。应合议庭的要求,京衡律师事务所正式确定了钟国林和陈有西担任夏俊峰案的辩护人。
据钟国林律师介绍,陈有西律师向合议庭成员陈述了其主要辩护观点。即,原审事实不清问题、定罪证据不足问题、原审中伪证被釆信问题、原审程序违法问题、原审对被告到案投案经过没有查清问题、原审罪名定性错误问题、原审正当防卫没有认定问题,和原审量刑明显不当问题。会见进行了一个小时。
6月14日,辩护律师将向合议庭提交《关于要求对辽宁夏俊峰被控故意杀人案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律师意见书》。因合议庭法官提出,死刑复核程序是严肃认真的司法程序,有关意见和材料可直接提交合议庭,不宜上网。因此,在复核期间,《意见书》将暂时不上网公布。一年多后,社会上传言夏俊峰已经执行死刑。律师为了平息猜测,在澄清误传没有核准下来的同时,随后公布了死刑复核审的全部《辩护词》。

 

城管与小贩,谁伤害了谁

作者: 综合

2013-06-05 10:20:47 来源:infzm.com

 

 

 

 

视频截图:网曝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一名城管双脚起跳往一名倒地的商户头部踩去。 (新浪拍客/图)

“谁愿意风餐露宿去摆摊,不就是为了最基本的生存吗?”

“要正视小贩的生存权,但它如何与城市共存?是不是也该考虑生财有道呢?”

6月2日,广州有城管被小贩抓伤下体的视频在网络曝光。6月3日,网上关于陕西省延安市街头几名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城管与小贩,天敌否?

关于陕西省延安市街头几名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显示,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群殴一男子,男子被打倒在地。一城管并未罢休,双腿跳起踩向男子头部。6月4日上午10时许,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延安公安发布微博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已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网6月3日报道,延安市杨家岭附近的“美利达自行车行”店员称,5月31日下午,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店店主发生撕扯现象。店主称,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针对此事,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回应说,5月31日下午,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在“美利达自行车行”门前发现违规停放多辆自行车。在此之前,凤凰大队已经下发过两次“责令整改通知书”,也有多次口头警告。但在当日下午5点左右,执法队员发现情况没有任何改观,于是他们对该店门口停放的自行车进行了暂扣处理。

段玉亭表示,截至6月3日调查的情况表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城管队员存在有酒后执法的现象。

报道称,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一郑姓女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打致额骨骨折,至今住院观察。另有多名执法队员存皮外伤现象。

视频截图:6月2日,广州一名执法的城管被小贩围攻,并被抓下体。 (凤凰视频/图)

城管与小贩是不是天敌

近年来,关于城管与商贩发生暴力冲突的新闻屡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有时是小贩被打,所谓城管“暴力执法”;有时是城管被打,也即小贩“暴力抗法”。

6月2日,广州有城管被小贩抓伤下体的视频在网络曝光。6月4日,据广州《新快报》报道,6月2日下午,广州市农林街执法队队员与三名商贩(两女一男)发生冲突。一名女商贩撕扯某协管员上衣并抓伤其下体,导致其制服被扯烂,身体(包括下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

据《南方都市报》3月19日报道,3月17日下午,广州天河区车陂街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对占道经营的小贩进行清理,但一名小贩拒绝离开,并挥刀砍伤城管队员。一名城管队员身中七刀,血流不止。事后城管队员回忆,当时没有一个路人向他们伸出援手。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对此表示:“最痛的不是挨了7刀,而是社会的不理解。”

南方周末网报道,2013年3月6日下午,广州小贩李盛燕带着小孩在广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处占道摆卖番石榴,城管人员试图赶走李盛燕。执法视频显示,在争吵中,一名城管人员按捺不住,一句“要不是看你带着孩子,我今天就扣你了”,让李盛燕顿时情绪失控,拿起一个番石榴大力丢向城管,而城管也被激怒,冲上前将李盛燕的后脖掐住。当晚,李盛燕一家三口在派出所过夜。此后,李盛燕将城管和公安告上法庭。

城管与小贩是不是天敌?《南方都市报》4月9日报道称,在4月8日的“坐下来谈一谈——城市流动商贩管理”论坛上,大部分专家都有相同的看法:小贩与城管的矛盾,不只是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利害冲突,更是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在小贩与城管“关系场”里的折射。

“谁愿意风餐露宿去摆摊,不就是为了最基本的生存吗?”流动商贩代表小马哥说。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则回应:“要正视小贩的生存权,但它如何与城市共存?是不是也该考虑生财有道呢?”

 

湖南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死亡

临武县县长:

尚无证据证明死者是被秤砣砸死

作者: 综合

最后更新:2013-07-18 19:11:09 来源:infzm.com

 

 

 

 

瓜农邓正加与多名城管肢体冲突后倒地死亡 (网友@临武何建勋/图)

7月17日上午,在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城,瓜农邓正加与多名城管肢体冲突后倒地死亡。官方通报称其与城管“发生争执”后“突然倒地身亡”,但有多名在场市民证实,死者倒地前曾遭城管殴打,另有死者家属称,死者是被城管用秤砣砸死。涉事的8名城管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媒体报道,事发后当地警方曾抢夺死者遗体,并殴打记者。

7月18日下午,临武县政府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湖南日报》官微消息,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邓正加是否被秤砣砸死称,目前尚无证据证明邓正加是被秤砣砸死,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组由临武县纪委牵头,临武县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并邀郴州市纪委进行监督。

尸检于18日下午2:30左右进行。据《南方都市报》微博消息,尸检现场有亲属代表,邓正加的子女说,尸检由郴州的一家机构进行。

贺遵庆表示,等尸检报告出来后,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处理。至于尸检结果何时出来,贺遵庆称,若是外伤所致,尸检鉴定结果会比较快,若是因病患致死,需进行病理切片分析,时间可能要长些。

贺遵庆同时表示,心情非常沉重,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邓正加表示沉重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对事情发生表示深深歉意。

多名目击者看到瓜农被殴打

7月17日下午,网友@临武何建勋发微博称,17日上午10点多,湖南郴州市临武县“一个城管当街砸死了一个卖西瓜的农民”,并配发了多张现场图片。

18日上午,郴州市政府应急办官方微博通报称,临武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件,17日上午,邓正加在与县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发生争执”,“突然倒地身亡”。

而据邓正加家属与多名在场的市民向媒体反映,邓正加倒地前曾受到城管殴打。

而据《京华时报》7月18日报道,当时在事发现场的邓正加家属黄素君介绍,17日上午9点,邓正加和其妻子黄细细在临武县解放南路卖西瓜,遭到城管查处,并被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一些城管队员还把十几个西瓜搬走扔到地上摔烂,黄细细上前阻拦,并与城管发生争吵。

随后,邓正加夫妻二人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在当地,此处是可以摆摊的。但是,上午10点左右,10多名城管赶到,还是刚才那批城管,双方再次发生争执。

黄素君说,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邓正加,其中一个城管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邓正加头部,邓正加当即倒在地上。

而据《潇湘晨报》18日报道,事发时在现场数米外的五六名摩托出租车司机证实了城管殴打邓正加的事实。

“大概有七八个执法队员,有的拖衣袖,有的抢秤杆,围着那卖西瓜的男人打。”摩的司机陈崇军表示,只打了十几秒钟,邓正加就被打倒在地。“他还手的余地都没有,他虽然拿了秤杆,但还没打就被抢走了。”

“男的倒地之后,有个高个子队员,还朝他身上踢了几脚。”另一名在场的摩的司机陈志雄说。陈崇军则还记得,当时曾提醒执法队员“快打120”,“他们都站在那里,没有理睬。”

事发时路过现场的居民何素云也证实,至少有六七名执法队员围着邓正加夫妇殴打,“就是拳打脚踢!”

邓正加妻子黄细细称,争斗中她将一名执法人员的工作牌拉断下来。这块工作牌显示,其工作单位是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叫“廖卫昌”,身份是“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被打后,我当时就昏倒了。我醒来,发现我老公躺在旁边。”黄细细说,她马上要仍站在一旁的数名执法人员送老公去医院,遭到拒绝。约半小时后,医院的救护车赶到,但邓正加已停止呼吸。

据黄素君介绍,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今年56岁,卖的瓜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家属悲痛欲绝 (网友@临武何建勋/图)

官方通报:起因系瓜农夫妇辱骂城管

按照临武方面更详细的官方通报,邓正加夫妻与城管的争执起因系瓜农夫妇辱骂城管,通报也承认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称事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京报》援引官方通报称,7月17日上午10时许,邓正加、黄细细夫妇在临武县城解放南路原建设局路段违规摆摊卖西瓜,巡逻到此的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廖卫昌等人上前劝离,邓正加夫妇不配合工作,双方发生口角,县城管执法人员便对其四个西瓜进行了暂扣,并要求邓正加夫妇到规定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方卖西瓜,尔后离开现场。

临武官方的通报说,上午10时50分许,当廖卫昌等人巡逻至河滨路与文昌路叉路口处,正在此处卖西瓜的邓正加、黄细细当即对廖卫昌等人进行辱骂。廖卫昌等人遂上前与邓正加夫妇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进而肢体冲突,过程中邓正加突然倒地身亡。

而据前述《潇湘晨报》报道,黄细细回忆事发经过时说,10点多再次遇到城管后,又交了100块钱罚款,黄细细承认,她当场骂了城管执法人员:“我就说了一句:你们是土匪!”

黄细细称,她骂了对方“土匪”后,有两个人过来打她。

新京报》另一则消息称,18日中午,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透露,涉事的8名城管正在接受临武县公安局和纪委的调查,这8名城管均是该局三大队队员,包括三大队大队长廖卫昌。

抢尸

据前述《京华时报》消息,邓正加死亡后,遗体一直摆在事发现场,一些群众自发围了起来。其间,城管欲来搬运尸体,被现场群众阻止。

18日凌晨,现场发生了“抢尸”事件。新京报消息,据邓正加家属称,大约18日4点40分左右,“天快亮了,家属以为会和平解决,没有任何防备和挑衅的情况下,警察先冲过来,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一顿暴打,伤者包括老人和小孩。”

上述家属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警察大声高呼,持械追打围观者,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余名围观者被打伤。“死者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好几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在县中医院救治”。

据悉,人群被驱散后,警察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邓正加的遗体被拉至南强镇莲塘村进村路口后放下。

此外,据媒体报道,17日晚,湖南经视记者李海涛与雷凯在到事发现场采访的时候,被五六名警察用粗木棍殴打。

对此,《湖南日报》微博消息称,邓正加的遗体已于今日凌晨5时左右安放至其家中。邓正加死亡后尸体一直停放于现场闹市区,当地警方一直动员家属先暂行将尸体运回家中,“由于沟通不畅,发生一些冲突,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新京报》报道,一名邓正加的亲属称,家族里是公务员身份者,均被相关政府部门约谈,要求“顾全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