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由于养老保险金缺口巨大,中国拟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一时间反对声一片,骂声一片。
根据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国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大多数人来讲,参加的都是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当前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大多数人的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
延迟退休对多数人的害处是显然的:
1.交了几十年养老金,还没有领到养老金或刚领了几年就去世了,基本等于白交了。
2.对多数人来讲,能领到的养老金本来就比交的养老金少,一延迟,领的更少了,不公平。
3.早退休,然后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或喜欢的情,例如去旅游,一延迟,美好的计划全泡汤了。
如果养老保险金缺口巨大,难道只能延迟退休年龄了吗?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解决养老保险金缺口的方法无怪乎两个类型:
1.想办法多收钱上来;
2.想办法少发钱下去;
本律师认为首先应该是采取第一种类型的方法,在第一种类型的方法用尽后,不得已才能使用第二种类型的方法。那当前第一种类型的方法有没有用尽呢?应该来讲,还远没有用尽,第二种类型的方法具体有几种呢?
1.让更多人来参加保险。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来讲,很不尽人意,据说中国也就25%的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很多在外地工作的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因为户籍、住房等原因,还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还没有参加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因此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来讲,还大有潜力可挖。
2.规范养老金的缴纳,现在很多企业,不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养老金,惯用的方法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金,如果都规范到按实际工资缴纳养老金,每年可以多收上来很多年。
3.增加政府补贴。法律规定政府补贴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也明确规定,在养老保险支付出现困难时,由政府来补贴。因此在养老保险出现支付困难时,政府补贴应该是首先选择的方法。当前我们的GDP如此之大,2008年说要拉动内需,4万亿短短几个月就投下去了,因此就我国当前的财政来讲,弥补养老金的缺口是没有问题的。即便将来缺口越来越大,别忘了,我们还有很多的国有企业(确切的叫: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全国人民所有的企业),让国有企业多交点利润,实在不行就出售点股份,或出售几个企业,养老金缺口迎刃而解了,这也是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地方。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因此在想办法多收钱上来的方法还没有用完前,不能、也不应该用想办法少发钱的方法,否则民怨沸腾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