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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

 

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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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的不良后果

挂名股东在中国甚至世界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帮别人登记持有某公司的股份,简称“代持”。有挂名股东就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真正的股东,是幕后老板。

挂名股东好不好,合法不合法?

挂名股东一般能获得一些收入,对于收入不高的人来讲,多少能改善一下生活状况,所以收入不高的人喜欢帮别人做挂名股东,当然也有些人是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无偿帮别人做挂名股东的。

法律上如何看挂名股东的呢?

首先,法律制定的登记制度登记股东身份,肯定是希望真正的股东前来登记,工商、税务、市场来公司检查,挂名股东一问三不知,幕后老板知道情况却不说,这样给国家的行政管理造成较大的麻烦。

其次,既然真正的老板不想登记为股东,一般都有难言之隐,例如公务员等国家工作人员一般都不愿意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再例如开办公司的资金来源不正当等,或者隐名股东开办公司是用来违法犯罪等。

如果公司主要用来违法犯罪的,则挂名股东有可能被牵扯进刑事案件,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还有就是,如果隐名股东出资不到位,则挂名股东承担继续出资的风险也是比较高的。在当前公司资本实行认缴制的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都很高,动不动就几千万元,但实际出资则很少。万一公司经营不善,因为欠款被起诉,则公司没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很可能被起诉要求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还款的责任。

案例:

李某是某科技园区的保安,某公司老板进出园区大门每次都和保安打招呼,渐渐就熟悉了。某日老板说要开办个新公司,想借用李某的身份证登记为挂名股东,答应每年给一些挂免费,李某觉得有钱拿就同意了。

多年以后,李某回老家发现买不了高铁票了,到法院一问才知道,李某挂名的公司欠钱被别人告了,公司没有钱,债权人又把李某告了,要求李某在未实际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还钱的责任。

李某后悔当初为了一些小钱而给别人当挂名股东的行为,然后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掉股东身份,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不审查李某是不是真正的股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公司的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并不审查谁是真正的股东,因此对李某的变更申请不予受理。

看来,李某不把承诺出资的钱拿出来还别人的钱,限制高消费的限制是取消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