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链、建设链、房产链、项目链
办案手记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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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要自动有效的公开才是最好的

李洪华律师 13681900168

 

---美国国会每天都有录像盯着都没人愿意看了,心里痒痒。

 

 

简单地说,信息就意味着权力,谁愿意主动放弃,从中央到地方,信息公开、透明政府、阳光政务,具体情况却一直处在尴尬状态。《信息公开条例》于实施中却不尽如人意。四万亿或二十六万亿的信息公开犹如琵琶半遮面,好似丑媳妇不好意思见公婆?

 

二十六万亿的项目如属于“两高”一类(高耗能、高污染),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严重向国企倾斜,甚至被怀疑有权钱交易——这些都是一贯高高在上的权力所不愿见到的。

 

“三个百分之百”(即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对这些问题中央检查组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不规范问题包括项目进展缓慢、配套资金未足额落实、项目审批建设程序不严格、资金拨付和管理不到位、招标投标不规范、项目法人制度不落实等。

 

而如何监管、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在他们的建议中却多流于空泛、语焉不详,甚至鲜有涉及。同样语焉不详的,还有掌握着四万亿元投资分配大权的中央部委。令人不解的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投资说明,至今仍然只是一个粗略的框架,鲜有投资细节。“四万亿”将被特殊利益集团瓜分。政府依然习惯于把公共资金切割给国有企业,资金流向不透明,民营企业难以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四万亿”中的项目。

 

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阳光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写入党的十六大。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直言“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比较严重。” 他告诫各级官员,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借助公共投资扩大之机谋取私利。

 

没有公开就是腐败!

 

没有制约就是腐败!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本来就是简单问题,向政府要信息,告诉一声就行,领导们素质高,回复了。(简单)

 

但实践起来,要先程序后实体要研究:

 

就是符合法定的申请条件要求,但不能依法解决时,只能走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道路,并且行政诉讼也是可以调解的,这也是和谐社会的要求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讨论稿

 

中国政府有太多的事需要公开了,如上界人大有代表要求公布中央国家机关每年五万亿的开支来源(财政呗)及去向(不知呀),对呀,财政的钱,花了告诉一下,如何花的行吧!如不公开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会判决吗?如何才执行到位,这是难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