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华律师 13681900168
2009充满风变幻的一年,中国于世界经济危机之际保8成功,圆满实现了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这一切来自于党中央,国务院果敢地推出四万亿加地方投资二十多万亿基础设施大建设。如此超长大规模的投资入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问题,包括法律问题。不只是政府领导人要考虑的,也是每一个人需要考虑的。国家在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每一分钱都是来自人民。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过成了“聋子耳朵——摆设”。4万亿加地方投资二十多万亿是:国企喊没吃饱,民企喊没吃到,民众喊看不到……天大的馅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了,从中央到地方公开语焉不详,需要向13亿人民真正有个交待才行。
争项目、争资金、争合同形成了权钱交易,出现行贿、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纪行为。虽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但依然挡不住违规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大多数为“内定标,外陪标”走过场是给别人看的,其实早就已经“内定”了。09年的扩内需、促发展、保增长到10年的促转变、调结构、反腐败、节能、环保、减排、可持续发展,发展模式需要创新,需要分析。研究分析或反思论证我们对四万亿加地方投资二十多万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这样的大事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分析意义重大,我们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的团队,下列我们博客的主题方向与建议,欢迎各位专家、老师、同仁讨论并指教,感谢关注,节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