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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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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降薪合法吗

疫情肆虐,百业凋零,部分餐饮、旅游企业直接关门歇业,员工失业,美国股市短期内5次熔断,市场一片哀嚎,活着的企业亦生存困难,举步维艰,想法设法地降低成本,其中措施之一就是降低员工工资。

员工“自愿”降薪合法吗?公司能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吗?看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17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91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公司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降低员工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自愿降薪,公司表示同意,也是合法的。

但有多少员工会自愿或者同意降低自己的薪水呢?实践中几乎没有,因此就产生了公司倒闭还是降低员工工资而勉强活下去的两难局面。

公司为了生存逼迫员工“自愿”降薪,是否合法?看看《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150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见,员工在公司的“逼迫”下进行的自愿降薪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愿降薪声明或类似文件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公司为了活下去,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合法吗?

按照过去的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用人单位如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通常被认为是不合法的。

有经验的公司企业通常不会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而是想办法逼迫员工离职,比如用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办公室/办公桌的位置到厕所旁边、不安排任何工作等手段逼迫员工离职,如果员工有稍许过错就会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经济困难时期,例如2008年经济危机和之后的经济萧条时期,劳动仲裁和法院支持公司解雇员工的概率就大很多,毕竟法律的适用也要适应经济大环境,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公司企业都倒闭了,会有更多的员工失去工作,仲裁员和法官多少会有些大局意识。

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疫情期间只给员工发一部分工资,我们认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毕竟疫情导致社会秩序失调,市场萧条是事实,公司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只发一部分工资,并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昨天看新闻,巴西政府准备允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将员工的工作量减半,并发放一半工资。未来几天,政府将颁布一项临时法案,让疫情下的劳动法规更加灵活。

我们认为巴西政府要采取的措施,中国也可以借鉴,让公司企业生存下去,比什么都重要。